为充分化解社会矛盾,以公开促公正,体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和担当,近日,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召开了首次民事监督类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品主持,案件承办人、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员额法官、当事人等出席听证。
此次听证的案件是新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正在办理的杨某某诉新密市超化镇某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2019年,杨某某以某村民委员会维修其门前道路时将原来的漫水桥改建为路下排水管后排水不畅,导致其住宅被水淹毁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某村民委员会赔偿其损失,并排除妨害。该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杨某某的诉讼请求。杨某某不服,向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为强化和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做好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第四检察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二是坚持精细化办案,吃透案情,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便民原则,科学安排听证程序。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客观公正,通过听证评议,促进办案过程更加透明化,真心实意听老百姓说话,增加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决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以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更好的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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