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首页 | 密检简介 | 密检快讯 | 法律法规 | 专题活动 | 密检风采 | 密检文化 | 档案专栏  
首页-->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密检风采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编辑:办公室  来源: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08-29 02:52:12  浏览 人次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629日在新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

过去五年,是新密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砥砺奋进的五年。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持续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积极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新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一、政治引领,在培根铸魂中始终坚守检察初心

坚持政治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作用,共召开党组会126次,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2次,广泛开展各类党建活动100余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各类学习交流研讨100余次,总结编发专刊114期,干警个人撰写笔记1800余篇,全面落实学习教育环节各项任务,切实把“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完善党建机制。认真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坚持季度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加快推进“学谈会评创”五位一体促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工作机制运行,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检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经程序”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市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六字工作法”,建立党组对部门负责人重点工作提示、检察长工作预安排、重点工作联系人制度。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成果转化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投身战汛抗疫。面对洪水无情、疫情侵袭,全院检察干警携手并肩,战汛灾、抗疫情、护家园。我们闻“汛”而动,深入受灾严重村镇开展物资捐赠、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人次。我们向“疫”而行,组织干警4000人次赴交通卡口、核酸检测点、社区卡点等24小时执勤,积极协助做好排查登记、防疫宣传,成为闪耀在抗疫一线的“检察蓝”。我们坚守职责,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创新办案方式,充分运用智慧检务系统,开展远程提审、视频接访、律师异地网上阅卷等工作,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二、聚焦主责,在服务大局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发力。严格落实最高检“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共批捕369人,起诉401人,主动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线索8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条,慎终如始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精准助力“三大攻坚战”。深入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五年来,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1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套路贷”系列宣传活动,以案释法,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认真开展“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试点工作,建立17个联络站,选聘20名联络员,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办理各类涉农案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开展“一对一”防返贫监测工作,及时消除返贫风险隐患, “学习强国”平台转发了我院助力乡村振兴的事迹经验积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共办理破坏和污染环境类案件4099人。围绕服务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会同水利局开展常态化巡河,对云蒙山水库、红石峡水库等重点水域巡查40余次,办理非法占用河道案件10件,督促清理河道污染30余处,持续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力度。

依法护航民企发展。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平等保护司法政策,先后办理涉民企案件102436人,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宽缓量刑建议,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2021办理的郑州某公司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现状和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结合最高检提出的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意见18条,深入推进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家76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59次,帮助解决问题16个,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扎实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坚持领导带头办信,妥善办理各类信访件398件,依法解决群众的难事、愁事、揪心事。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助力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听证员65人,直接参与案件听证会34次,话筒交给当事人,用情用法解心结。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坚持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03人,起诉475人,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1人,对9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11次,发放救助金29.6万元,对17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压实我院28名法治副校长责任,先后走进新密35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共召开座谈会76次,进行校园安全检查162次。创办“小于课堂”抖音号,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进行疫情防控和法治宣传,深受师生和家长喜爱。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联合教育、食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监督活动”,护航群众脚下的“安全路”。切实加强监检衔接,形成反腐合力,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2028人,其中包括郑州市经开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师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管城区政协原主席王某贪污受贿案,郑州市公安局原十八里河分局局长刘某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三、业务立检,在司法为民中充分展现检察担当

刑事检察全面深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12人,提起公诉6290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623人、不起诉255人。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撤案18件,追加逮捕71人,追加起诉41人,提出刑事抗诉19件。2018年成功追诉时隔20年的刘某强奸幼女案,被最高检评为2018年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首。五年来,共对74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作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43人。2018年办理的涉嫌开设赌场犯罪的叶某某、孙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审查提请“减、假、暂”案件31223122人,提出纠正意见541人,均被采纳。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646人;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818人;办理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逮捕7人,起诉14人。

民事行政检察重点突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7件,提请民事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9件,均被采纳。今年办理的时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坚持贯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理念,以监督促和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沟通协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0件,提出检察建议30件,均被采纳。积极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的功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有力。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配合并重理念,注重在办案质量和监督精准性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中心大局,集中力量办理党委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4件,经诉前程序办理36件,办理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件。2020办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案是我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有效督促生活污水直排河流问题得以解决,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积极作用,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全省展示推广。

四、深化改革,在健全机制中不断规范检察职权

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配套机制,形成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完成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和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健全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内设机构调整为第一检察部至第五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等八个部门;着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3634459人。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对办案期限、诉讼程序、执法风险等环节的监管,制作电子卷宗5000多卷,发布案件超期预警60余次,流程监控85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0余次、评查案件3600余件。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接待律师及辩护人进行案件查询、阅卷3000余人次,对提出的申请事项回复率达100%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把检察工作主动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定期推送工作信息,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亲历性和认同感。突出对执法办案过程和结果的信息公开,五年来,在“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981件、法律文书5172份、重大案件信息543件,保障群众司法知情权。

五、科学治检,在练兵实践中努力锻造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机关、实干型集体、创新型团队为核心,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民主集中、集体领导的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确保领导班子同心、同力、同向。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党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班子建设规范化。

注重素质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充分利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院、“检答网”等学习平台,多元化开展教育培训,检察官教检察官、专家讲座、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线上线下同步推进,举办各类培训78期,参训3000余人次。坚持网上案件质量动态评查机制与一案一评析、以案释法档案、跟庭观摩制度,使每一起案件办理都成为干警成长锻炼的平台。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化落实“一岗双责”“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六字工作法”。坚持党组对部门负责人重点工作提示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化闭环管理”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对干警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利用微信工作群每日推送廉政提醒,每周组织带班领导参加全面检务督察,每月进行党纪检规学习和对照检视,每季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每半年中层干部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研究出台支持配合意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面对司法体制深刻改革的复杂形势,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应对检察职能转型的重大挑战,在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大考中交出了合格的检察答卷,在强化法律监督、推动社会治理等履职中彰显了有力的检察担当。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国家一级规范化驻狱检察室”四项国家级荣誉及省市各级荣誉60余项,150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地还不够充分。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检察队伍素能提升有待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责任需要不断压实。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全力破解。

今后五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基本布局,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更加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自觉担当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是在提升政治站位中再上新台阶。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新担当。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着力保护新密绿水青山。加大对电信网络、食药环境、涉农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新密建设。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彰显检察温度。

三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取得新成效。突出主责主业,实现四大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强化检警联动,提升办案质效。做强民事检察,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在推进改革创新中激发新动能。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举措,深化推进案件公开听证,着力提升改革整体质效。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创新检察服务模式。加大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深化检察宣传质效。提升检察信息化运用水平,以智慧检务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中树立新形象。紧扣“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借助“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检务督察,持续推进顽瘴痼疾问题整治,确保干部队伍干净廉洁;落实阳光检察,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新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出检察建议,编号为三号,简称“三号检察建议”。

2“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20188月以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探索的以农民全国人大代表杨来法的名字命名,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力”,搭建检民“连心桥”,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效的一项涉农检察工作制度,该制度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了解司法需求、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上取得明显效果。

3“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认真落实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制定的《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方案》要求,201957日,市水务局和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明确河湖生态健康发展的日常工作由河湖长负责,市检察院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由检察长负责。2019510日,市河长办、市检察院联合发文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标志着市检察院与河长办各单位协同配合、共同维护新密河湖生态健康发展新局面的形成。

4“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罪减少、轻罪上升的新变化,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2019年,最高检提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检察司法理念。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2019年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强调:对收到的申诉,各地都要在一周内回复,再按部就班办理,及时答复。之后,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指受理、审查、办理群众来信,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将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来信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信环节,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6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

7送法进校园201896日,河南省检察院与团省委会签《关于合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创建未检品牌活动的意见》,并在河南省实验中学举行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启动仪式,提出在3年内打造百个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或工作团队,选聘千名优秀法治宣讲员或法治副校长,开展万堂优质法治公开课活动。

8小于课堂: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影响,新密市检察院认真筹划,主动作为,面对宅在家里的学生和家长推出抖音直播课堂,开展网上直播授课,受教育学生和家长达到50000余人。该项工作由本院检察五部干警于尧首先提出并进行抖音注册,抖音号为“小于课堂”。当前,该抖音号的关注粉丝已达到50000多人。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该制度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0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该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11检答网:由最高检建设运行,是全国检察人员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法律政策运用,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该平台以整合专家资源、助力司法办案为目的,以“我来咨询”“我来回答”的方式,问者随时问,答者及时答,随时解决基层检察人员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办案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12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根据“三个规定”,最高检2019年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五个方面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2020年又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制定工作细则。市检察院坚持每月组织填报,定期进行通报。


 
豫公网安备: 41018302000204号
Copyright - 2011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西大街 联系电话:0371-67151375 豫ICP备12002719号-1
技术支持:山谷网络